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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 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国资委 银保监会 外汇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 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银发〔2020〕330号)(节选)
一、紧紧围绕实体经济需求,推动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
(二)支持贸易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境内银行在满足交易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的条件下,可按相关规定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新业态相关市场主体提供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支持境内银行与合法转接清算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合作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相关市场主体提供跨境人民币收付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 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国资委 银保监会 外汇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