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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59号)(节选)
四、加快内外贸融合发展
(十三)打造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 提升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便利化水平,吸引地方特色产业集聚,带动更多市场主体拓展外贸业务。促进重点商品交易市场与国外营销网络互联互通,培育一批运营模式与国际接轨的国内商品交易市场,打造特色鲜明的区域或国际商品集散中心。充分利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会展平台,增进国内外市场交流。推进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促进进口、服务产业、提升消费、示范引领作用。 (商务部牵头,财政部、海关总署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搭建出口转内销平台,支持国内商贸企业与外贸企业开展订单直采,引导外贸企业精准对接国内市场消费需求,多渠道拓展内销市场。 (商务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