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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内销便利
将在综合保税区内生产制造的手机、汽车零部件等重点产品从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中剔除,便利企业内销。
《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
政策背景及突破点
根 据综合保税区的管理规定,区内与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属于许可证管理商品,区外收货人在进口时,或者区内企业在内销时,还应当向海关出具许可证件。目前,综合保税区聚集了大量的 IT 企业,其产品大多属于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并且企业内销比例较高,如在内销环节办理许可证,通关成本及效率均较低。
预期受益
该项政策将在综合保税区内生产制造的手机、汽车零部件等重点产品,从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中剔除,等同于国内生产货物销售,无需申领自动进口许可证,企业可因此减少通关成本,扩大内销比例,有利于促进综合保税区内笔记本电脑、手机等产品更快、更便捷进入国内市场。
案例 / Case
自2011年封关运行以来,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企业主要从事苹果手机的代加工生产及维修业务,生产加工的苹果新型手机按照订单分销全球。2019年以前,区内加工的苹果手机内销国内办理通关手续时,企业需要在通关申报前向商务部申领许可证,计算自动进口许可证使用次数,逐单统计自动进口许可证余量,按照进口许可证上批准的关区和口岸办理通关手续。
取消进口许可证后,区内生产制造的手机通关申报更及时,不用再根据自动进口许可证余量进行拆单申报,减少了企业现场人员工作压力和工作强度,从内销订单到厂至手机出区5小时内完成;同时,海关进一步简化企业需要上传的随附单证,无需再进行许可证栏位的申报,海关审核环节也取消许可证人工验核和审批数量统计,压缩内销货物整体通关时间50%;原进口许可证限定关区和进出口岸,取消后,进一步加快内销手机的通关速度,企业可以在不同区域间灵活调配生产用料,大幅提升企业供应链效率。2021年,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内销手机3301.96万台,价值1764.82亿元人民币,征收税款236.71亿元人民币。
2021年,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内销手机3301.96万台,价值1764.82亿元人民币,征收税款236.71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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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保税区深度解读(上)